一、前言

  這周輪到我上倫理課了,這幾天的時間,我觀察到有幾位小朋友會說一些不尊重別人的話。上週一我有當場提醒他們一次,雖然有立即改善,但我認為這是習慣,需要用一堂課的時間特別說明清楚,所以,下一次輪到我上課時,也就是今天,便以此為主題,和他們討論「尊重」。

二、禮與尊重的意義

  這次上課,我先開宗明義地和小朋友說我要談「禮」,並在白板上寫下了這個字。

  我問小朋友:「你們知道,為什麼我們要有“禮”嗎?」

  有小朋友回答:「才會受人喜歡。」,比較多小朋友回答:「為了尊重別人。」

  「很好。」

  我再往下問:「那為什麼我們要尊重別人呢?」

  有小朋友說:「因為我希望別人也尊重我。」

  「非常好。」,我仍繼續問下去:「那麼,為什麼你們希望別人尊重你呢?」

  到了這裡,小朋友就回答不出來了。不過這很正常,畢竟,“是否受到尊重”是一種感受,我們都希望別人尊重我們,要不然“感受就會不好”。對於“感受”人的回應是直接的,是不需要經過思考的,所以回答不出來也是正常的。但是,在這堂課中,我刻意帶領孩子繼續往下思考。

  我自己回答:「當你“尊重”一個人,表示你肯定對方“存在”在這個空間中。」

  我想這樣的語言還是太“哲學”了,孩子應該聽不懂,於是,我繼續舉例說明:「以“打招呼”這個“禮貌”為例子好了,『進學堂時和老師打招呼』、『回家時和父母打招呼』、『父母來接你們時和爸爸、媽媽打招呼』,“打招呼”這個動作就代表了你們“看見”老師或爸爸媽媽“存在”在這個空間中。所以,當你和他們打招呼時,也就等於肯定了他們的存在。」

  有小朋友問:「那在離開的時候“說再見”呢?」

  我回答:「問得很好。“說再見”的意思就是告訴對方“我要離開這個空間了喔”。在你說這句話的時候,也代表了你肯定了對方的存在,因為你在你離開前,你也“看見”了他還“存在”在這個空間中,所以,也是對他的“尊重”。」

  我繼續往下說:「當有人忽略了你們的存在時,你們的感覺怎麼樣?比方:當你被冷落時、說的話沒有人聽時、被排擠時,你們的感覺如何?」

  孩子回答:「很生氣」、「會很難過」。

  我回應:「對,所以,當你忽略別人的存在時,別人也會感覺生氣、難過。但不一定會立刻表現出來。」

  我繼續由正面來談:「那麼當你們的存在被肯定時,你們會有什麼感覺?比方:有人很願意聽你的意見,有好東西都會分給你、會和別人說你是他最要好的朋友,這些時候,你感覺如何?」

  孩子回答:「很開心。」

  我接著說:「所以,當你能夠尊重別人,能肯定別人的存在,別人也會很開心。」

  我結論道:「這就是我們為何要尊重別人。」

  這時候,有兩個孩子在私底下交頭接耳地傳東西,我提醒了他們一下:「哈囉,請尊重我。」

  他們尷尬地笑了一下,我又重新專注於課程中。

  我說:「我再問你們喔,當你在『進學堂時和老師打招呼』,你其實還肯定了另外一個人的存在,你們知道是誰嗎?」

  有孩子嘗試回答:「是同學嗎?」

  我說:「不是,要和同學打招呼才能肯定同學存在。」

  有孩子接著說:「是不是像我們班上上課時都要說:『老師好,同學好。』?」

  另外一個孩子馬上接話:「可是我們班上沒有耶!」

  我回應他們:「可能每一個老師規定不同。而你的學校老師規定的是一種形式的打招呼,是一種“禮貌”,這是一個好習慣。但我更想要告訴你的是『這個“禮貌”背後的意義』。孔子有句話說:『人而不仁,如禮何?』(我寫在黑板上),『仁』這個字拆字來看,意思是“兩個人”,代表了“肯定兩個人的存在”,也就是“除了自己之外,也肯定了別人的存在”。所以,孔子這段話的意思是:禮貌是為了肯定對方存在的心意,如果沒有這樣的心意,那麼禮貌也就形同虛設了。所以,我更在意的是要讓你們了解“為什麼”要有禮貌。」

  說到這裡,剛剛在傳東西的孩子又再傳東西了。我再提醒了他們一次:「這是第二次了喔!」

  孩子面有愧色的收起東西(好像是貼紙之類的東西),我也再回到原本的主題。

  我說:「好,那有沒有人可以回答我『進學堂時和老師打招呼』時,除了“老師”之外還肯定了誰的存在?」

  孩子們思考了一下,有位聰明的孩子回答:「自己。」

  「非常好!當我們在“打招呼”或“說再見”的時候,我們其實是在表示我們“看見了老師/同學/爸爸/媽媽的存在”,也在這個同時,讓“老師/同學/爸爸/媽媽看見我們的存在”。所以,透過“打招呼/說再見”,我們互相肯定了對方存在,這是件很美的事。」

  「所以」,我接著說,「當我們“打招呼”,其實是在說:『嗨!我在這裡喔。』、『嗨!我有看到你在這裡喔。』」

  很有趣的,剛剛收貼紙的那位孩子,又在此時把貼紙傳給另外一個同學,並小聲說了一些話。

  我說:「嘿!這第三次了喔,雖然剛剛不是你在傳的,你是收的人,但是我提醒他時也是提醒在場的大家,所以你這算第三次了喔。」

  那位孩子面帶微笑地看著我。算了~~“裝可愛”是孩子的絕招。

  「所以」,我走到黑板,把剛剛討論的結論寫下來:「“禮貌”是為了“尊重”,“尊重”是為了“肯定存在”。」

三、當下實踐

  因為要寫注音,所以我寫得比較久,於是我一邊寫白板,一邊和小朋友對話,舉一些“打招呼”之外的例子來延伸解釋。我舉了上周一中午拿菜時,小朋友等的不耐煩,大聲吆喝孟函老師「我餓了,要吃飯,快一點!」的例子。有孩子詢問我:「是誰那麼不禮貌?」我沒有告訴他們,我說,我已經決定不會說是誰,因為我覺得他是可以改進的……

  就在此時,剛剛(第三次)傳東西的同學又把貼紙往下傳。

  我覺得過分了,於是我的態度變得嚴肅,很認真的說:「嘿!這第四次了,請妳告訴我,這為什麼比我現在要和你們談的內容重要?」

  孩子沉默。

  我說:「我感覺我的存在感被否定了。除非你告訴我這為什麼比較重要,如果這真的比較重要,請妳和我解釋清楚,我也不會覺得那麼難過。」

  我轉頭再和第一次傳的孩子說:「來,你是前兩次有傳的,你也可以回答。」

  這三位孩子還是沉默。

  我問所有孩子:「我們剛剛說過,當一個人沒有受到尊重,存在感不被肯定時,他會感覺……?」

  其他孩子回答:「生氣、難過。」

  「所以,我現在的感覺也是這樣,上周一,孟函老師的感覺也是這樣。你們能表達你們的感覺,難道我們老師不行表達我們的感受嗎?」

  其他孩子小聲地回答:「可以。」,那兩個孩子還是沉默低頭。

  我再回過頭來問那三位孩子:「請妳告訴我,這有沒有比我現在要和你們談的內容重要?」

  第一、二次接東西,第三、四次傳東西的那位孩子抬頭看著我,但還是抿著嘴,不敢回答。

  我說:「點頭或搖頭。」

  她搖頭。

  我說:「好,那麼,妳為什麼要這麼做?我提醒四次了耶。是因為妳覺得傳這張貼紙可以讓妳和他們的關係比較拉近嗎?妳是不是看重妳們彼此的關係勝過於我要和妳談的內容?一樣,妳可以點頭或搖頭。」

  她搖頭。

  不是?每次猜孩子心思都是我認為當“老師”最難的部分。

  我再猜:「好,那之所以連續四次是不是因為這是妳的習慣?妳因為一下子沒有注意所以又犯了?」

  她點頭。

  我說:「好,那請妳改掉這樣的習慣,其他兩位孩子也是,因為那會讓上課的老師很不舒服,覺得自己不受尊重,用心準備的課被否定了,這會讓我們老師感覺很生氣、難過。」

  我也利用這次機會,提醒另一位孩子:「像有些同學在上一些老師的課、在玩老師設計的活動的時候會隨口說“好無聊喔”,這可能也是那些孩子的習慣,但這也會讓老師覺得生氣、難過,你們想想,當一個很用心的老師設計的課程被孩子隨口說“好無聊喔”,你們覺得他的感覺如何?」

  有小朋友回答:「很差。」

  「是呀,所以這樣說是不尊重老師的,也是沒有禮貌的,會讓老師很難過。」

  我看了看那位會隨口說“好無聊”的同學,他有在聽,很好。 

四、禮、尊重V.S.對不起、謝謝

  於是,我又回頭看了那三位傳東西的孩子,提醒他們:「所以,關於剛剛那件事,你們應該要對我說……?」

  第一、二次接東西,第三、四次傳東西的那位孩子很勇敢的說:「對不起。」

  「很好,謝謝妳。」

  我又轉過來對第一、二次傳東西的孩子:「前兩次是你傳的,所以……?」

  他也說:「對不起。」

  我說:「也謝謝你。」

  我沒有追究第三位同學,因為她上課時還算認真,都有回應我,最後一次好像也沒有要伸手接的意思,我覺得沒有到我需要探討下去的地步,所以也就沒有要他道歉了。

  我藉機問:「你們知道為什麼要道歉嗎?其實,對對方的感受來說,“不是”因為你們做錯了,所以需要道歉。」(對方不是“對與錯”的判官,我們也不應該把任何人當作“對與錯的判官”,這樣的觀念容易讓人“過度承擔”,像有些孩子就容易對有些人一直說道歉。)

  「那是什麼?」有其他孩子好奇地問。我的論點的確違反一般的觀念。

  我回答:「“道歉”也是一種禮貌,也是為了要展現對對方的尊重,也是為了要肯定對方的存在。」

  「我認為,」我繼續說:「“說道歉”是為了讓對方比較好過。代表了你肯定了對方“受傷了”的感受,也代表你真心願意讓對方好過一些。」

  「換句話說,」我繼續論述:「如果即使你說道歉,也無法讓對方好過一點點,那麼,這樣的道歉也不必說了。所以,為什麼有人告訴我們:『道歉不用說太多次』。」說到這裡的時候,我看著一位平常比較容易“過度承擔”和“一直說道歉”的孩子,她應該知道我有在看他。

  「也因為這樣,」我看回之前那兩位和我道歉的孩子,「我謝謝你們的道歉,這讓我好過很多。」

  「而“謝謝”也是一種禮,它代表了:我肯定了你對我的肯定;我尊重了你對我的尊重。所以,“說謝謝”表達了我們互相尊重。」

五、禮、尊重V.S.秩序

  上述三千多字的紀錄,大概實際發生的時間在二十分鐘左右。我“特寫”這一段的原因是因為這一段正好能說明清楚“禮的意義”和“尊重的內涵”。

  這堂課其他時間如下:

  有一個小時的時間我帶孩子出去玩“踢罐子”,因為連兩次都是在周四的時候玩,大孩子沒玩過,再加上,我上次上課時答應他們這次上課時要帶他們出去,也把握在雨季中難得放晴的天氣讓孩子出去跑跑。

  另外將近一個小時的時間,我讓孩子在教室玩了“亂序報數”的遊戲,從中告訴孩子“秩序”的意義,並和“為什麼要有課堂秩序”(「為什麼上課要在位子上坐好」、「為什麼盡量不要打斷老師說話」、「為什麼要投入老師主持的團體活動」、「為什麼學校上課常需要管秩序」)做連結,畢竟,“秩序”也是“禮”的一種,“秩序”可以讓我們“尊重”到團隊中的其他人,肯定最多人的“存在”,讓整件事情能進行下去,而這是讓最多人得到快樂的方式。

  我也透過遊戲和相關的情境讓孩子意識到:當我們在玩一個遊戲時,如果有人不尊重這個遊戲的規則,或者自顧自地做起了自己的事,玩起了自己的遊戲,不認真參與大家的遊戲時,這個遊戲便很難進行下去,有些人便會覺得不受尊重。對整體來說,大家會比較不快樂,於是,對於每一個個人來說,也是比較不快樂的,即使對不尊重遊戲規則的人來說,也是如此。因為相較之下,大家尊重遊戲規則、尊重彼此(包括設計遊戲的老師),才能讓遊戲本身為大家帶來最大的樂趣。

  畢竟,人的快樂很多是來自於“我們肯定了彼此的存在”。

  也正因為如此,“尊重”才是人與人相處的基本原則。

六、尊重V.S.喜歡

  課程的最後,我告訴孩子:「“得到別人尊重”比“得到別人喜歡”更根本。」

  這個部分我就不摘述與孩子的對話了,僅把我們談話的結論和一些重要的論述羅列於後:

  我們“喜不喜歡一個人”,常常會有大幅度的變化,有可能今天很喜歡他,但明天卻變得很討厭他,而後天,又可能變得很喜歡他。

  但是當我們“尊重”一個人時,這個“尊重”是一點一滴累積的,除非他做了真正“偉大”的事被我們看見,要不然,我們不會“突然變得很尊重他”。當我們開始覺得一個人“不值得尊重”時,也是一點一滴的,除非他真的做了很“可恥”的事被我們看見,要不然,我們也不會“突然變得很不尊重他”。

  一個人可能沒辦法決定對方要不要“喜歡自己”,但他永遠有自由決定自己要做“偉大的事”還是“可恥的事”。換言之,任何人都可以有自由決定自己“是否值得受人尊重”。

  所以,我們努力要“得到別人喜歡”不一定能成功,即使成功了,也未必能維持長久,但是,若我們努力要“得到別人尊重”,則通常可以實現,只要我們不去做“可恥的事”,去做“偉大的事”就可以了。換言之,“是否得到別人尊重”是操之在己的,所以比較根本。

  再從前面“打招呼”的例子來談:當我們在“打招呼”時,我們不只肯定了對方,也肯定了自己存在;當我們“尊重”別人時,也一樣,我們不只尊重了對方,也尊重了自己。當我用尊重的態度對待別人的同時,我也用了尊重的態度來對待自己;當我對別人有禮貌時,我也展示了我對禮貌的看重,我的行為是合於禮的,也能提醒別人要以“禮”對待我。

  我向孩子舉例:「所以,當我們“尊重別人”時,別人也容易會“尊重我”。就像你們如果尊重老師,老師也會比較尊重你們,就如同,一個比較尊重你們、尊重上課內容(上課認真)的老師,也比較容易得到你們的尊重。」關於這一點,孩子紛紛表達認同。

  我結論道:「然而,當我們“喜歡”一個人時,對方卻未必會因為我喜歡他而“喜歡我”,別說是男女生之間了,就連你們在朋友之間也是。但是,相比之下,當你尊重人,你卻往往能直接得到對方的尊重,所以,尊重是比喜歡更根本的,“被尊重”也是比“被喜歡”更值得追求的。」

  「所以,」我稍微望了一下幾位平常很努力讓自己“被喜歡”的同學,「別再努力讓自己“被人喜歡”了,這樣做是很累的,而且未必有效果。與其努力讓自己“被人喜歡”不如讓自己“被人尊重”,努力“被人尊重”才是能保證有效果的。況且,就如同剛剛有位同學回應的:『一個長期“被人尊重”的人,也會逐漸“被人喜歡”』,畢竟,長期來說,每個人都喜歡和“有尊嚴的人”(值得別人尊敬的人)做朋友。」

七、課堂之後

  就在我打這份學習紀錄的時候,孩子們陸陸續續從學堂離開,我則坐在離門口不遠的桌子打學習紀錄。

  這時候,有一位孩子才剛走出學堂大門,又從門外走進來叫我,我高興了一下,以為孩子在實踐我們今天的上課內容,要和我「說再見」。

  結果,我想太多了~~

  「有杰老師,可以幫我鎖一下門嗎?」

  「喔,好。」

  那再見呢?還有機會……結果,那孩子頭也不回的走了……

  嗯,好吧,我相信孩子心裡頭是肯定我的存在的,這當然比形式上的「再見」重要,不過,這也顯示我們學堂的生活教育還有很多尚待加強的地方,因為“禮”正是“表達心意的適當形式”,也是對人表達“尊重”最直接的方式。

  其實,“沒說再見的另一個人正是我自己”,這才是最關鍵的事。下一次,就由我先主動和孩子“說再見”吧!這也是我要學習和練習的。畢竟,“一個尊重別人,也必然會得到別人尊重”。

  當我把“說再見”當成一件事時,小朋友也會自然地把這當作一件事。在這方面,我知道小草和Mars都做得比我好。這一次,我受教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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